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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日资产调整和首日交易

前一日资产调整和首日交易

以上“理财产品估值”章节所列的投资品种不代表本产品的实际投资范围,本产品实际可投资范围以产品说明书“投资对象”章节列示为准。

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产品管理人可以暂停本产品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理财产品认购、赎回申请等措施:

八、风险揭示

(一)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本理财产品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容易受到企业信用状况变化、市场利率变化、汇率变化、投资组合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率可能为零,并有可能损失本金,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信用风险:如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发行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信托受托人、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等相关主体发生违约,可能导致无法按时支付本金及理财收益,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为零甚至本金遭受损失。

(三)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理财产品,不排除因资产价格、利率、信用、汇率以及国家政策等的变动导致本理财产品净值遭受损失的可能。

(四)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为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投资者无权随时终止本理财产品,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除本产品说明书规定情形以外,投资封闭期内不受理投资者任何形式的提前赎回申请;若发生巨额赎回,华夏理财有权根据理财产品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赎回申请拒绝赎回申请以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赎回申请给予部分确认。以上情形均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五)投资风险:本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取决于所投资金融工具的收益率,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业绩基准、收益示例或类似表述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华夏理财/代销机构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投资者期初作为投资决定的参考。

(六)汇率风险:投资境外资产时,以非本币计价的各类资产受汇率波动影响而引起本币估值下的委托财产的价格波动的风险。若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及收益币种是人民币,在以人民币投资外汇计价资产时,除了投资资产本身的收益/损失外,汇率变化会带来额外的损失或收益,从而对投资者收益产生影响;反之亦然。

(七)法律及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

(八)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募集期结束,如理财产品募集总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或者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华夏理财无法或者经其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或者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按照本产品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华夏理财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九)提前终止风险:如遇前述提前终止权条款中涉及的情形,华夏理财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计的收益、收益为零甚至损失理财本金。

(十)延期风险:对于有确定到期日的产品,如因与理财产品投资资产相关的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信托受托人、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等主体发生违约,导致本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付本金及理财收益;或因市场成交量不足、资产限制赎回、暂停交易、缺乏意愿交易对手等原因,管理人未能及时完成资产变现,则本理财产品期限将相应延长。

(十一)信息传递风险:华夏理财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而未能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华夏理财/代销机构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华夏理财/代销机构。因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导致的信息传递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十二)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或非华夏理财原因发生的计算机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收益和本金安全。

(十三)关联关系风险:本产品的代销机构与托管人可能为产品管理人的关联方,华夏理财已履行了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必要程序。本产品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于管理人的主要股东或与管理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机构发行或承销的证券,以及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资金融通、存款、金融产品投资等,上述情形可能带来交易定价不合理从而影响理财产品净值。本理财产品的销售机构可能包含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为华夏理财的控股股东,二者存在关联关系。如因存在关联关系,导致销售机构对本理财产品未能进行独立、审慎判断或放松准入管理,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潜在风险。

(十四)拟投资市场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市场主要为证券交易所、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等证券流动性较好的交易场所,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同时,本理财产品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单个证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适中。本理财产品如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将严格执行监管有关限额管理、流动性管理等监管标准要求,防范并控制集中度和期限错配等风险。

但不排除在特定阶段、特定市场环境下特定投资标的出现流动性较差的情况。因此,本理财产品投资于上述资产时,可能存在以下流动性风险:一是产品管理人建仓或调整组合时,可能由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相对不足而无法按预期的价格买进或卖出;二是为应对投资者的赎回,本理财产品被迫以不适当的价格卖出股票、债券或其他资产(此处所列投资品种不代表本产品的实际投资范围,本产品实际可投资范围以本说明书“投资对象”章节列示为准)。两者均可能使本理财产品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十五)流动性应对措施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1.认(申)购风险应对措施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当产品管理人实施赎回流动性风险应对措施时,可能对投资者造成一定的潜在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赎回交易全部或部分确认失败、赎回款项延迟到账、增加申赎成本或产生赎回费用等。

九、信息披露

1.华夏理财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披露本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事项包括理财产品成立、不成立、净值、收益分配、到期、提前终止、调整等内容。信息披露将通过华夏银行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公告。投资者应定期通过上述相关渠道获知有关信息或主动致电华夏银行全国统一投资者服务热线(95577)查询。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产品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承担。

美国 股票保证金概述

Pattern of Day Trader

客户若遵守美国证监会批准的投资组合保证金规则并使用我们的实时保证金系统,在某些情况下即可获得比Reg T保证金要求下更高的杠杆。过去几十年中,证券(股票、期权和个股期货)账户的保证金要求均遵从Reg T基于规则的政策计算。该计算方法会对预定义的组合策略应用固定的百分比。对于投资组合保证金,保证金要求是通过“基于风险”的定价模型确定的,该模型会计算各种价格和波动性情境下某产品类别或分组内所有头寸的潜在最大损失。该模型被称为“理论市场间保证金系统(“TIMS”)”;每天晚上,联邦特许的期权清算公司(OCC)会对美国股票、OCC股票和指数期权和美国个股期货头寸应用该模型并向经纪公司发布参数要求。投资组合保证金账户的最低保证金要求在白天是静止不变的,因为OCC每天只发布一次TIMS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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